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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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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

   广州能源研究所前身是“广东省地下热能研究室”,19783月改由中国科学院领导,同年9月正式定名为“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建成闪蒸系统地热发电站,填补了我国地热发电的空白,获得了全国科学大会荣誉奖。

 

一九七九:

   试行科研课题经费核算制,尝试用经济手段管理科研工作;首次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派出2名专家到国外访问、考察, 接待来访、讲学的外宾714人次;举办第一次全国太阳能热利用学习班。

 

一九八零:

   成功召开“广东佛山军桥沼气试验电站成果鉴定会”,该项目获得本年度中科院科技成果二等奖和广东省科委科技成果三等奖。

 

一九八一:

   制定了科研工作五年规划与十年设想;建立了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和工业余热利用研究室及相关实验台、实验装置。

 

一九八二:

   与联合国大学共同主办了“1982年(广州)农村能源系统讨论会”,有11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分别与比利时、瑞典两国有关单位签订了科研项目交流协议,互派技术人员到对方工作学习;同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一九八三: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对本所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在政治、工作、生活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解决;新建4654平方米实验楼,改善了科研实验条件;成立了技术开发服务部,推广本所科研成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广大群众。

 

一九八四:

   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优先解决科研人员住房问题;对科研人员建立健康卡,全面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根据与联合国大学的合作协议,首次接受培训圭亚那派遣的来华沼气学习小组。

 

一九八五:

   改革科研管理模式,制定了“课题管理条例”,实行“所-课题组”二级管理;派出2名沼气专家赴圭亚那传授沼气技术,受到该国总理的好评;“新埠农村能源试验村”项目通过鉴定,该项目在能源、生产、生活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上也获得了高度评价。

 

一九八六:

   试行对全所各类人员专业职务和行政职务评聘制度,合理调整人员结构;参加了“东南亚地区开发代用能源网络”成为该组织的中国国家联络点;获得美国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资助研究“大型奶牛场沼气发电系统”等合作项目。

 

一九八七:

   推行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各学科和处室、课题组制定了分目标责任制,使研究所的科研管理走向民主化、科学化;在国内首次研制成功太阳能热管式及直通式真空管集热器;投入100 多万港元的太阳能空调及热水综合系统项目通过鉴定,是国内及香港地区第一套太阳能空调示范装置,达到了同类装置的国际水平。

 

一九八八:

   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举办了“1988年增强传热与节能技术国际会议;创办了2个科研生产联合体:与花县联合成立了“科梯现代技术开发公司”;与化州联合成立了“科发能源设备厂”;成立了广州能源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

 

一九八九:

   获得一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南亚能源网得到资助经费1·2万美元;从意大利世界实验室争取到4个子项目课题资助经费64万美元;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 明确了本所自办公司和与外单位联合开办的2个科研生产联合体以开发和推广本所科研成果为主。

 

一九九零:

   取得意大利世界实验室合作科研项目生物质气化发电装置和大型沼气发电装置,获得经费47·9万美元;与香港理工大学签订第三期合作协议,开展溴化锂太阳能制冷机设计。

 

一九九一:

   由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广东省能源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太阳能热水器铜铝复合板生产线通过鉴定正式投产;建成新宿舍大楼,改善了科研人员及职工住宅条件。

 

一九九二:

   L-篮光型聚乙烯农用薄膜母料项目鉴定会”成功召开,该项目解决了我国水稻育秧薄膜依靠进口母料的难题,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一九九三:

   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的“太阳能制冷机”研制项目完成,获得32万港元研究?经费;与台湾大方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生产生物技术新产品复合酶制品;圆满完成香港耀新科技公司委托的水耕塑料大棚温室工程;加拿大应用技术公司(ATC)派技术专家前来商洽合作SWT产品。

 

一九九四:

   成立了“太阳能研究发展中心”;与台湾大方公司合作组建“广州科方能源生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对中层领导班子实行聘任制。

 

一九九五:

   落实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战略,从国外吸引华人学者,增强了本所的科研竞争力;由日本机械行星株式会社提供经费、本所研制的新型波力发电装置,经日本海上试验在相同波况下发电量相当于日本同类装置的10倍;被评为广东省专利工作先进科研院所。

 

一九九六:

   承担的“八五”攻关项目和中科院重点项目全部圆满通过国家和中科院验收,11个项目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登记,七项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聘请日本爱知大学工藤市兵卫教授为客座教授,由工藤教授出资成立了“工藤基金”,用于奖励本所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和研究生。

 

一九九七:

   自筹资金建成了全所计算机网络,于当年10月份并联入国际互联网,促进了科研和学术交流;广东省太阳能协会挂靠本所,设置协会办公机构;首次接收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九九八:

   原中科院人造卫星观测站并入广州能源研究所;卫星观测站组建于1957年,曾为我国卫星发射跟踪观察及接受国防科委、中央军委特殊跟踪观测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多次获得国家和中国科学院表彰;为适应研究所持续发展需要,加大改革力度,精减组织机构,将原有5个职能部门调整为3个处室; 根据学科发展方向重新设置研究室;实行按需设岗、按岗竞聘、动态定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在中国科学院对研究所分类定位中,定位为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能源所领导班子荣获中国科学院进步领导集体称号。

 

一九九九:

   根据中科院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全面转换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动态定位”的全员合同聘用制;撤消原有研究室,成立首席科学家负责的实验室;实行“三元结构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津贴)的分配制度改革;成立了“广东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组建由能源所控股、科技人员持股的“广州科凌新技术有限公司”,鼓励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局面。

 

二零零零:

   落实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要求, 实行所务公开制度;实行“评聘合一、按岗聘任”的专业职务聘用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健全各项制度,强化量化考核;制定了创新园区远景发展规划;与海南省三亚木材厂合作组建“三亚绿源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成大型生物质气化发电厂,推进“生物质气化发电技术”的产业化。

 

二零零一:

   被中科院党组批准成为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全面推进阶段试点单位,6月进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序列:组建了“新能源与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创新园区规划建设方案及建设计划获得中科院批准,本所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新园区建设全面启动;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成立“中科环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研究所产业资产管理,规范和管理研究所参股的企业。

 

二零零二:

   在知识创新工程全面推进阶段, 启动创新理念的文化体系建设,全面导入CIS系统工程,完成体现本所战略定位、研究领域特色和发展理念的标识设计;新园区建设加快步伐,6100平方米技术集成大厦建成交付使用,新能源大楼、新园区广场建设、科普大楼改造工程均已开工;评为广东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单位。

 

二零零三:

陈勇所长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国际欧亚科学院通讯院士、获国家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按照中科院新时期的办院方针和发展战略,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对学科布局进行战略调整,确立新的研究组织架构;创新园区五年规划、三年实现,当年9月全所实现整体搬迁,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获中国科学院进步领导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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