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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2018年度合作研究项目与双边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4-21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团队:

  近日,院国际合作局发布《关于征集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2018年度合作研究项目与双边学术研讨会的通知》,原通知详见 http://www.bic.cas.cn/tzgg/201704/t20170405_4596121.html。根据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2018年将共同支持3-6个合作研究项目和3个双边学术研讨会。现面向全院征集。

  一、合作研究项目

  1.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人工智能;水科学。

  2.项目年限:不超过3年,于2018年1月启动,2020年12月底前结束;

  3.资助方式及标准: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科研等费用;中方对每个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75万元,分三年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

  二、学术研讨会

  1.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人工智能;水科学。

  2.项目年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执行,一周以内;

  3.资助方式及标准: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会务费用(如会议在伊朗召开,由伊方提供会务资助;如会议在中国召开,由我院提供会务资助);中方对每个会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向会议举办单位拨款。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下午16:00。

  2.材料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申报截止前将申请表(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送国际合作局;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国际合作局亚非处联系人邮箱,文件标题按“CAS-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合作研究项目_研究所名称_申请人姓名”及“CAS-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双边研讨会_研究所名称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附件3-6只需电子版,与电子版申请材料一同发至国际合作局亚非处联系人邮箱;

  3.每个单位申报合作项目和会议的总数不超过2项;

  4.中方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伊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向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伊方合作伙伴必须同时向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递交申请,中方或伊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5.已获本基金支持尚在执行中的联合项目/双边研讨会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征集。

  四、项目评审和立项

  1.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和会议;

  2.资助项目和会议将于2016年8月份确定,双方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和会议承担单位;

  3.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立项通知。

  鉴于项目属于限项申报(每个单位申报合作项目和会议的总数不超过2项),请有意申报人员尽快与科技处联系,并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预申报表(见附件)提交至科技处,以便所内初筛,各团队限报一项。

  联系人:吴烽云

  电话:87059561

  邮箱:wufy@ms.giec.ac.cn

  科技处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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