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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8年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06  |  【打印】 【关闭

  

各研究室:

  近日,长春分院组织2018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转发《项目申报指南》:

  吉林省与中科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是促进中科院与吉林省开展院地合作的引导资金,专项支持中国科学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吉林省转化、规模产业化等项目。

  有关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本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在吉林省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在实施期内,能够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且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起到推动作用。

  二、项目必须与吉林省企业合作,并已签订合作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周期原则为2年,至多不超过3年。

  三、支持方向以吉林省汽车产业、石化产业、现代农业、电子信息产业、光电子产业、医药健康与医疗器械、冶金建材业、新材料和新能源业、装备制造业、生物质等9大产业为重点。

  四、对于“中科院研究所一三五发展规划”、“长春分院十三五院地合作重点任务”项目进行重点支持,配套中科院STS区域重点项目。

  五、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对于中科院院士在吉林省企业开展的创新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其余要求请详细查看附件1。

  请符合要求,并有意向的研究室积极申报,于9月19日前填写附件2项目申报书,及与吉林企业已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发送至技术转移与合作处预审,预审通过后向合作处申请账户并通过网上提交申请书。

  联系人:汪丛伟,wangcw@ms.giec.ac.cn, 87057632

 

 

  

  技术转移与合作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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