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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19  |  【打印】 【关闭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国科大和我所学业奖学金相关规定(见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培养),现将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

  1. 2017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5年9月、2016年3月、2016年9月、2017年3月、2017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评选和发放。2014年9月入学的直博生、2014年录取后参加了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也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

  2. 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

  3. 评选结果将在所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

  二、奖学金发放

  1. 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 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 本年度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三、请按照附件模板及要求于9月26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邹老师。所有业绩,包括发表的文章、专利等的首页须有导师签名确认;专利须附有发明人姓名的一页;参加学术报告会做口头报告的需附会议安排。上年度已经使用过的业绩今年不得使用,如果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硕士二年级智育得分主要以集中教学加权成绩平均分计算;因为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一年级研究生按照B等级参加评选并发放,所以一年级研究生不需要提交材料。

 

研究生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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