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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2-08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研究室: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原通知详见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2794.htm。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双边合作协议,2018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比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申请人可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

  3. 项目执行期: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含3年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比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申请程序及要求:中比双方合作人须分别向双方机构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注:因比方资助机构要求,中方申请人和所有参与人都必须在http://www.fwo-eloket.be/FWO.ELoket.WebUI/Login.aspx完成注册。账号申请需要24小时,建议尽早完成注册,未注册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FWO(中比)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NSFC-FWO(中比)”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4.《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用中文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WO (中比)”,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用中文填写中文申请书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附件1)。合作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和FWO。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2)。中比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经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4.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5月3日北京时间16时(比方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日比利时时间17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8年底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9年1月开始执行。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所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请申报人员及时在网上提交申请,并提交盖章版纸质件一式两份至科技处。

    联系人:吴烽云

    电话:020-87059561

    邮箱:wufy@ms.giec.ac.cn

 

科技处

201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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