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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外国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发表日期:2009-07-16    admin_182344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能源研究所)招收以下各类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收专业: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

   

  二、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中国籍公民,均可直接向广州能源所党政办索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外国留学生申请表》,附件1.1,也可通过因特网,从中科院研究生院英文网页(网址:www.gucas.ac.cn, English Version)下载《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并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年龄和学历要求如下: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须具有中国学士学位或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须具有中国硕士学位或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外国留学生申请表》,在申请表上须贴与护照相同的照片。

  2. 报名费。

  3.最高学位证书公证件

  4.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所学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5.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学者的书面推荐信。

  6.个人简历。

  7. 由担保人出具的附有银行证明(原件或公证件)的经济担保书。

  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院发外字[2003]56号附件1.1

    以上材料应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后一式2份提交中科院研究生院和广州能源所。无法提供中文或英文材料者,可附有此类文字经公证后的中文或英文译本一式2份。

    在中国境外的申请者,须将报名费(美元)通过个人支票或汇票或旅行支票随本人申请表寄至中科院研究生院;在中国境内的申请者,须将报名费(人民币)汇至以下银行帐户。

   名: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号: 0200004909008804791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翠微路支行永定路分理处

  (三)申请报名时间

  全年受理。

   

  二、入学考试和录取

    招考程序如下:通过申请-初试—复试—培养单位综合审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以下简称JW202表)。

   

  (一)初试: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国留学生需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英语课的考试;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国留学生需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英语课的考试。母语、官方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可免试英语。以上考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为广州能源所,考试由本所组织,成绩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二)复试:初试合格者需参加由广州能源所组织的复试。复试费用由考生自理。复试地点为本所,导师组面试。

    对考试合格者,经本所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由研究生院直接发放《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以下简称JW202表)。

   

  三、入学与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应持本人普通护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JW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XF)签证,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到广州能源所党政办报到并按规定交纳学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广州能源所党政办请假。

    新生报到后,本所组织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习年限与学位授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4年。攻读学位研究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位。

    对于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获得参加论文答辩资格、或未通过论文答辩、或未准予毕业者,将视情况不同改作进修生,或提前退学。

    

  五、费用

  (一)报名费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600元或美元70

    (二)学费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30,000//学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40,000//学年

  (三)住宿费、医疗费、保险费、伙食费、教材费等由本人自理。

  (四)培养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等所需费用均由本人据实交付。

   

  六、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人可申请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两种。

  1.全额奖学金: 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补贴。

  2.部分奖学金:享受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

  全额奖学金中学费和住宿费由研究生院和所里分段提供。

  全额奖学金中的生活费补贴由研究生院专项经费予以提供。按人民币计算的生活费补贴额度和期限为: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月1000元,1-3学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月1200元,1-4学年。

  评选流程

  外国留学生从研究生院英文网页http://www.gucas.ac.cn/GUCASenglish/index.aspx下载《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向所里提出申请—-所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委会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评委会将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研究所,由所里通知奖学金获得者本人.

  七、联系地址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

    邮政编码:510640

    电 话:(86-20)87057626

    传 真:(86-20)87057677

    电子信箱:zhangyun@ms.giec.ac.cn 

    网 址:www.gie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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