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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管理
规章制度

6.1 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中文版)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02  |  【打印】 【关闭

  一、    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设立奖学金,支持外国优秀青年来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及进修课程、学术访问和从事专题研究,鼓励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来校访学、联合培养。本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资助。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免交学费,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基本住宿和医疗保险四项。部分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自2016学年起,全额奖学金重点用于资助硕士研究生及硕转博研究生。 

  二、    奖学金内容及期限 

  (一)奖学金内容 

  1. 免交学费 

  博士研究生免交学费4万元人民币/学年;硕士研究生免交学费3万元人民币/学年;高级进修生免交学费3000元人民币/月;普通进修生免交学费2600元人民币/月。 

  2.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国科大提供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2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2500元人民币/月。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提供奖助学金,使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月;使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500元人民币/月。 

  3. 提供基本住宿 

  国科大为北京地区研究所及国科大各院系招收的奖学金生,以及参加集中教学的京外研究所奖学金生提供基本住宿。集中教学结束,奖学金生回所后,京外研究所协助奖学金生解决住宿,奖学金生需按研究所规定交纳住宿费用。 

  4.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保险费用一年期800/人、半年期400/人。有关保险内容请参阅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的来华留学生保险产品简介。 

  (二)学生类别和资助期限 

  1.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2.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3.     联合培养研究生:6-24个月; 

  4.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6-24个月。 

  三、奖学金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 

  1.     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的入学申请资格(参阅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2.     得到导师及研究所/学院的推荐; 

  3.     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     申请时未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 

  5.     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198711日(含)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198211日(含)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研究生:年龄不限;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     语言水平要求: 

  汉语授课项目:应在入学前通过汉语水平考试新HSK5200分以上。 

  英文授课项目: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 

  7.     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为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 

  外方高校已与中科院/国科大/研究所签署了相关交流合作协议。 

  须于201711月前报到入学。 

  来校访学或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 

  8.     对进修生的其他要求: 

  须于201711月前报到入学。 

  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中国境内高校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及本人签字和1张两寸护照照片 

  申请人须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adis.ucas.ac.cn;启用时间:20161215日前后)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入学申请表(网申版)。亦可使用附件中的入学申请表(附件下载),但申请人必须完成在线申请手续。申请表的第二部分由导师和研究所/学院完成。 

  对于申请来国科大联合培养的,申请者为在读硕士研究生时,在本表上填报的学生类别为普通进修生;申请者为在读博士研究生时,在本表上填报的学生类别为高级进修生。 

  2.     《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本人签名 

  申请人须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adis.ucas.ac.cn;启用时间:20161215日前后)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奖学金申请表(网申版)。亦可使用附件中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下载),但申请人必须完成在线申请手续。申请表的第二部分由导师和研究所/学院完成。 

  对于申请来国科大联合培养的,其培养单位须提供本单位或中科院/国科大与外方高校签署的相关交流合作协议中文版复印件。 

  3.     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护照有效期须2年以上。 

  4.     学位证明公证件原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明及学士学位证明。申请人如为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预毕业证明,获得学位证书后需补交。 

  5.     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交硕士及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     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推荐人应为熟悉申请者研究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荐人不应是拟接收该生的导师。推荐信需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的纸,并需推荐人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和密封。 

  7.     个人简历和研究计划 

  8.     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最多5篇学术论文题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如有) 

  请勿提供未经发表的论文。 

  9.   报名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报名费600元或相当金额的美元或欧元。申请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纳报名费: 

  1)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国科大账户汇款(需注明为何人的报名费) 

  开户名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59200053002790 

  银行国际代码:PCBCCNBJBJX 

  2)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国科大财务处缴纳人民币现金。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联系导师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选择和联系导师,确定申请攻读专业和研究所/学院,并把纸质和电子版的申请材料寄给导师。招生导师信息可通过国科大英文网站(点击链接)查询。 

  2.     导师确定接收意向 

  导师参照国科大和研究所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考评。可邀请专家2-3名进行视频或电话面试,有条件的,可进行笔试。对同意接收的,在入学申请表和奖学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而后把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给研究所/学院。 

  3.     研究所/学院确定拟录取意见 

  研究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拟录取意见。对同意录取的,在入学申请表和奖学金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将全套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到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4.     国科大确定录取意见 

  国科大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奖学金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录取意见,办理录取手续。 

  (四)申请时间 

  2016121日至2017331日。 

  四、录取及入学 

  国科大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录取。申请结果将在国科大网站(http://www.ucas.ac.cn)上公布《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奖学金资助证明等相关材料将邮寄给奖学金生本人。 

  奖学金生请持申请奖学金所用的普通护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请保存好录取通知书及JW202/201表原件,以供入境后申请居留许可使用。请勿免签或持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 

  奖学金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未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研究所/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亦不得同时报考两名或更多的导师。 

  2.     请慎重选择学习专业和研究方向,应在与导师沟通一致后再提交申请。入学后,国科大不受理此类型的变更申请。 

  3.     申请所需的各种证明、证书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均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均不予退还。 

  5.     申请人请勿寄送任何未经导师签字、研究所/学院盖章的申请材料给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6.     若被录取,应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未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7.     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8.     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9.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国科大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10.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资格考试等各种考核/考试。经考核/考试不合格者,将按照国科大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11.奖学金生在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需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培养单位,并注明“Sponsored by UCAS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中关村东路80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胡梦琳 

  Emailiso@ucas.ac.cn 

  电话/传真:+86 10 82672900 

  网站:http://www.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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