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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籍与学位管理
培养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7-30  |  【打印】 【关闭

  为规范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确保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条例,特修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为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式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要求研究生达到: 

  1、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本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本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熟悉本工程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进行本工程领域技术开发的能力和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具备独立担负本工程领域技术或工程管理的工作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化交流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采用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应选择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工程实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实践。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含休学)。 

  三、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 

  本所在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批通过的专业领域下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体系应遵循五个基本原则,即先进性、灵活性、复合性、工程性和创新性。具体课程设置参照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8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6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3)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 

     (4)工程硕士必须修读《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专业英语》三门公共课,共计4学分。 

  五、必修环节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与学术报告。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得少于5学分。 

  1、开题报告(1学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进度安排等。开题报告由研究生部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中期完成。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需经考核小组审核,考核小组应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其中2名为硕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开题报告通过者,即可进行论文研究。未通过者,允许在3个月内提出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终止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进程。 

  2、中期考核(2学分) 

  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考查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研究状况。由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中期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其中2名为硕士生指导教师。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予以退学。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3、社会实践与学术报告(2学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参加工程实践活动,不得少于半年。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可取得2学分。 

  六、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技术背景,论文的内容可以是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或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论文工作须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执行。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附则 

  本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广州能源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5年6月起执行。 

  附表: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注:1课程名称和学分如有变化,依据当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开设课程为准。 

  2、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可选择其他专业的学位课,所选课程学分予以认可。 

  3、导师亦可根据具体研究方向为研究生确定相应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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