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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
规章制度

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青年职工综合测评细则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5-11  |  【打印】 【关闭

  实施研究生、青年职工综合测评是全面、正确评价学生,鼓励先进,促进后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之一。综合测评成绩是评选先进个人、评定各项奖励金的重要依据。评议小组的工作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导师的指导和全所职工、研究生的监督。综合测评成绩仅作为评委会投票的参考依据之一。 

一、综合测评总积分

  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成绩积分(Di)、智育成绩积分(Zi)和课外活动积分(Ki)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占30%,智育成绩积分占50%,课外活动积分占20% 

  综合测评总积分S按以下公式计算: 

  S=0.3Di+0. 5Zi+0.2Ki 

二、德育成绩积分

  德育成绩积分(Di)由学年品德评定积分(Di1)、年度品德加分(Di2)和年度品德扣分(Di3)三个方面组成。即Di= Di1+ Di2+ Di3 

  (一)学年品德评定积分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40分。由评议小组评议,测评内容见《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青年职工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 

      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青年职工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总分40分)

表现评价条件得分基本内容

一般

较差

政治

思想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上进心强,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积极参加所和班级的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

8.0-7.0

6.0-5.0

4.0以下

社会

工作

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8.0-7.0

6.0-5.0

4.0以下

遵纪

守法

遵守法律和所纪校规,维护研究所的学习、工作秩序,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正直乐观,意志坚定。

8.0-7.0

6.0-5.0

4.0以下

学习/工作

态度

学习/工作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

8.0-7.0

6.0-5.0

4.0以下

维护

社会

公德

关心集体、友爱互助、乐于奉献、尊敬师长、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道德。

8.0-7.0

6.0-5.0

4.0以下

(二)年度品德加分

  1、荣誉加分:此项加分对象为全体同学
  (1)获省、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等称号加3分;
  (2)获两院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称号加2分;
  (3)获所级优秀个人(按年度考核结果)加1分。
  2、社会工作加分:本部分仅适用于团委、研究生会和科普小组、协会主要干部成员,其得分为M。M=基本分P×系数
  所团委书记、研究生会主席3分;团委副书记、副主席、党支部副书记、科普小组组长、协会会长2分;团委(团支部)其他成员、研究生会、科普小组、协会其他主要成员 1分。
  注:以上各项分数可累加,等级系数n由评议小组统一考虑
  A级(n=1):表现突出,工作积极主动,能配合搞好青年工作,对青年工作有突出贡献;
  B级(n=0.7):表现较好,对青年工作有较大贡献,工作能力较强,责任心强;
  C级(n=0.5):表现一般,能完成本职工作;
  D级(n=0):不参加本职工作。
  (三)年度品德扣分

  1.个人项

类   项

扣分

参加会议缺席、迟到、早退

1/次

所通报批评

5

所行政、党团处分(包括年度考核不合格)

10

注:会议考勤按党政办记录为准
 三、智育成绩积分:

  智育成绩积分(Zi)由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加分(Zi1)、发表论文加分(Zi2)和申请专利加分(Zi3)三个方面组成。即ZiZi1Zi2Zi3 

(一)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中科院院长奖评选)加分 

1、个人项目 

获奖级别

单位级别

一等奖或第一名

二等奖或第二名

其它奖

国际、国家级

10

5

3

省院级

5

3

2

分院级

3

2

1

所级

2

1

0.5

2.集体项目

获奖级别

单位级别

一等奖或第一名

二等奖或第二名

其它奖

主要成员

普遍成员

主要成员

普遍成员

主要成员

普遍成员

国际、国家级

6

4

5

3

3

2

省院级

4

3

3

2

2

1.5

分院级

3

2

2

1.5

1.5

1

所级

2

1.5

1.5

1

1

0.5

注:若无主要成员、其它成员之分,统一按其他成员加分。
3.参加学术研讨会,国际学术会议作报告一次加2分,国内学术会议作报告一次加1分。  

(二)发表论文按以下标准加分Zi2 

论文级别

加分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SCI

20

10

EI

10

5

中文核心期刊

5

2.5

普通期刊

2

1

  注:1、第一作者为导师或副导师(必须在招生时就明确认定)的均按学生第一作者计。 

  2、加分按发表或接收计算。 

  3、一篇文章中出现共同第一作者的,只认可排名第一位的为第一作者。 

  4、会议论文不计分。 

(三)申请专利按以下标准加分Zi3 

级别

加分

第一申请人

第二申请人

申请发明专利(受理)

5

2.5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15

7.5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

 10

   申请国际发明专利 

(取得PCT专利号)

 10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30

 15

  注:第一作者为导师或副导师(必须在招生时就明确认定)的均按学生第一作者计。 

(四)参与合作撰写著作(有标准书号)的部分章节,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一篇,计5分。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以获得登记证书为准,参照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标准计分。 

  四、课外活动积分

  课外活动积分(Ki)由参加文体活动加分(Ki1)和组织文体活动加分(Ki2)两个方面组成。即Ki= Ki1+Ki2 

(一)参加文体活动加分 

1.个人项目: 

级 别

加 分

省院级

7

分院级

5

所级

3

2.集体项目:

级 别

加 分

主力队员

一般队员

省院级

7

5

分院级

5

3

所级

3

2

注:没有主要成员或其他成员之分的,按其他成员标准加分。

(二)组织文体活动加分,2/次。 

  学术活动指:参加国际、国内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并作报告或提交论文。 

  文体活动指:由组织人教处联合评议小组确定可以加分的活动名称。 

  五、本综合测评细则适应于广州能源所各奖学金评定,以上各顶没有列举而确需要加分的,由所组织人教处与评议小组商定。
  六、本细则解释权属广州能源所组织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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