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招生信息 > 博士招生
招生信息
博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8-12  |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1年作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是我国唯一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的主要挂靠单位。 

  我所拥有一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学术造诣深、国际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在研项目200余项。目前,我所拥有热能工程为中科院重点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环境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海洋地质三个学术型硕士点,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和材料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质能、天然气水合物、太阳能、海洋能、固体废弃能、地热能、先进能源系统、先进燃烧和能源战略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现有硕士导师34名,博士生导师33名。 

  本所2016年拟招收计划内博士生21名,秋季招生,拟招收硕博连读生5名,直博生2名。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1512月中旬浏览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五)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研究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所研究生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5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直博生”需持有报考单位下发的注册码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本所研究生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能在2016630日前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证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2016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培养单位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1. 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 

  邮 编:100049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10-82640445 

    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E-mailao@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编:51064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087057626     

    址:http://www.giec.ac.cn      E-mailyzb@ms.giec.ac.cn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备案号:粤ICP备11089167号-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电话:020-87057639(办公室) 87057637(科技处)
传真:020-87057677 E-mail:web@ms.giec.ac.cn